普罗塔哥拉诉讼 普罗塔哥拉
大家好,我是小典,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普罗塔哥拉诉讼,普罗塔哥拉,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普罗塔哥拉悖论”
2、普罗泰戈拉本人并未因“相对主义”而倒向“怀疑论”,他其实是承认“对立的、不同的意见”都是“正确”的,因为它们确实都来自“真实的感觉”,所以他说:“一切皆为真实”。
3、他也不否定真理,“人是万物的尺度”本身就被他认为是一条真理,他对发现这一“真理”也是颇为得意的,所以他的“教学收费”也很高。
4、说到“收费”,还有则著名的轶事:
5、普罗塔哥拉(约公元前481年-约公元前411年)是古希腊诡辩学派的著名哲学家。他在收受弟子教人打官司时都要和对方订下合同,学生入学时先交一半学费,毕业后第一次出庭胜诉时再交付另一半学费。
6、学生欧提勒士(一说是爱瓦特尔)学成后一直不肯替人打官司,当然也就不交付另一半学费,普罗塔哥拉决定起诉他。在法庭上,老师志在必得地说:如果你在此案中胜诉,你就应按合同约定交付学费;如果你败诉就必须按法院判决付给我学费。总之无论胜诉还是败诉,你都要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7、欧提勒士则针锋相对地回答:老师您错了,这场官司无论胜负我都不用付学费。如果我胜诉,根据法庭判决我不用付学费;如果我败诉,根据合同中我第一次出庭胜诉才付学费的约定,我也不必交付学费呀。双方都以真实性难以怀疑的前提出发,却得出了两个完全相反的结论,让法官难以判决。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普罗塔哥拉悖论”,也称为“半费诉讼”。这个故事表明,悖论作为一种特殊的思维形式,与诡辩有密切的联系, 悖论既可以为人类思维的发展和科学理论的形成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也可以为一些论者进行诡辩提供论辩的工具。(此材料摘自“百度”,我故意保留了人名翻译上的不同,和将之称为“诡辩派”,以使大家了解有不同的意见。这些“小地方”的不同无关紧要。但普罗泰戈拉的主要思想和这则故事的基本内容,各种材料中的叙述还是差不多的,只有一些小的差别)
8、这则“轶事”不一定是真实的,但它确实能给人以“智慧”,所以广为流传。
9、这则轶事的“核心”是让普罗泰戈拉“尝”了自己观点的“恶果”:既然“人是万物的尺度”,那么“你”和“学生”都是万物的尺度,你要学费,你的学生不想交学费,那么究竟以“谁”为“尺度”呢?普罗泰戈拉本的“相对主义”使他不好意思、也不好“强令”以他为尺度,所以他就只好“吃”了个“哑巴亏”。我想不一定有这样的学生,这是哪位贤人编出来“讽刺”普罗泰戈拉的可能性较大。著名哲学家罗素在他的《西方哲学史》中也是这么认为的。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