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和注意事项 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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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就是卫生情况。
无菌技术操作原则是指在护理中,控制致病微生物,避免发生感染的最好办法是无菌技术。护士需要把临床护理中无菌技术的理论和实践运用于护理中,减少病人感染的发生,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
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半小时,须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群流动,减少人员走动,以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尘埃。防止尘埃飞扬。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时间20~30分钟即可,也可适当延长消毒时间。
衣帽穿戴要整洁。帽子要把全部头发遮盖,口罩须遮住口鼻,并修剪指甲,洗手。必要时穿好无菌衣,带好无菌手套。
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物品不可暴露在空气中,必须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物品一经使用后,必须再经无菌处理后方可使用,从无菌容器中取出的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
无菌物品必须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包应注明无菌名称,消毒灭菌日期,有效期一周为宜,并按日期先后顺序排放,放在固定的地方。无菌包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可保存7天,过期应重新灭菌。无菌物品一经使用或过期,潮湿应重新进行灭菌处理。
操作者身距无菌区20cm,取无菌物品时须用无菌持物钳,不可触及无菌物品或跨越无菌区域,手臂应保持在腰部以上。无菌物品取出后,不可过久暴露,若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疑有污染,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可触及无菌物或跨越无菌区。
如器械有污染或已被污染,不可使用,应更换或重新灭菌,一套无菌物品,只能供一个病员使用,以免发生交叉感染。
无菌操作技术注意事项:
1、开包后的无菌包和开封后的无菌溶液有效期均为24小时,无菌盘有效期限不超过4小时。
2、无菌持物钳取时不可触及容器口边缘及溶液以上的容器内壁。使用时应保持钳端向下,不可倒转向上,用后立即放入容器中。如到远处夹取物品时,无菌持物钳应连同容器一并搬移,就地取出使用。无菌持物钳只能用于夹取无菌物品,不能用于换药和消毒皮肤。无菌持物钳及其浸泡消毒容器,应每周清洁消毒二次,并更换消毒溶液及纱布。门诊换药室或使用较多的部门,应每日清洁消毒一次。
3、使用无菌瓶内的溶液时,不可将无菌敷料堵塞瓶口倾倒无菌溶液,或直接伸入溶液瓶内蘸取,以免污染剩余的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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