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劳动合同法案例
大家好,我是小典,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劳动合同法案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这里分为几点:
1、企业作为用工单位,是否具备经济处罚权的问题。
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实行时期,国家通过该条例,明确"给"了企业经济处罚权、行政处罚权,迟到旷工等行为可以被经济处罚,也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罚;
国家早就意识到了,“给”一个企业经济处罚权是不妥当的,企业不是国家的执法机构,没有经济处罚。所以2008年1月15日,该条例被废止,代之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等劳动法律法规约束企业和员工的行为。劳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再给企业经济处罚权,企业所有的经济处罚行为均是违法的,没有法律依据。
2、违约金。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了两种情形可以约定违约金之外,其他的违约金约定条款均属于无效条款,是违法的。
这两种情形是:专项的技能培训和同业禁止竞业约定。就是单位为员工提供了专项的技能培训,签署了培训协议的,可以在培训协议里约定服务年限,违约可以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得大于培训费,并且应以年限折算。保密竞业禁止,约定了之后,员工须遵守,同时单位应支付保密费,规定员工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同行业的竞争对手寻找工作,否则可以主张违约金。
除这两种情形外,其他的违约金均属于非法的。
启示就是要认真学习劳动相关法律法规,要不然就会出现木然的情形。
被克扣的工资都是可以主张回来的,违约金也不需要理会,而且以此理由辞职也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